关于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请补充说明的通知

http://www.ccicc.cn   2008-05-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有关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请注意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截止日期:

  2006年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5日;2007年的两次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007年4月15日和10月15日。

  二、申请人应提供材料中须增加:

  1、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额、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

  2、参加2门考试的申报人在申报资格时,一并附上原项目经理证书或培训合格证(2003年—2005年的)的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表内“技术职称”栏,如申报人当前职称未达到中级、但符合“学历职称等同年限”中的中级职称条件时,请填写本人的视同中级职称,例如:“大专毕业7年以上”、“本科毕业5年以上”、“硕士学位3年以上”、“双学位3年以上”、“博士学位毕业”。请不要填写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技术职称,以免给本人的申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联系方式:

  重庆市通信管理通信工程监督"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质量监督站联系人:穆婷婷,电话:68812215,传真:68575812,电子信箱:mutingting@163.net

  注意:《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为:

  http://www.cqca.gov.cn/page/browse_newsview.asp?nid=1955

  《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查阅网址为:

  http://www.cqca.gov.cn/page/browse_newsview.asp?nid=1953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info.ccicc.cn/2008/05-20/36494.html

责任编辑:La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