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座谈会的通知

http://www.ccicc.cn   2008-11-13   通信企协   浏览次数:

 

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我会拟定于2008年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行业协会的有关指示;
  (二)邀请专家介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电信改革发展形势;
  (三)交流各地开展协会工作的经验,研究和探讨行业协会发展的思路、对策,开拓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各一人及部分特邀代表;正在筹建通信行业协会的省区通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或协会筹备组负责人一人;中国通信企协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长(主任)、秘书长各一人。
  三、座谈交流材料
  为便于各地协会工作的相互交流。要求与会单位准备书面交流材料。座谈交流材料要求文字简练(不宜超过4000字),条理清晰,突出各地协会改革发展的特色,突出今后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建议。内容主要包括:协会在行业中承担的任务和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新形势下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经验和体会,协会对政府及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
交流材料于11月28日前发至会员部李红伟:lihongwei@mii.gov.cn
  四、会议报到时间、地点
  12月10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民族饭店(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1号,总机66014466)
  五、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填写《全国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座谈会报到回执》,于11月25日前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中国通信企协秘书处。
  电话:010-66034734 /66058354
  传真:010-66034734/66034730
  联 系 人:肖丹 李红伟
  E-mail: lihongwei@mii.gov.cn


  附件:※全国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座谈会报名回执下载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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